離職跳槽,是職場常事,但你可能不會想到,拿到一家新公司的Offer,開開心心上了幾個月班,卻要賠償給老東家一筆巨款。
百度一位離職員工,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康澤宇在加入今日頭條9個月后,被老東家百度告上了法庭。法院宣判康澤宇賠償83萬。
今日頭條這9個月的工作白干了不說,估計還得倒貼。
01
違反競業限制
83萬賠償并不冤
百度前員工康澤宇,離職時候曾與百度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所謂競業限制協議,說簡單點就是離職后一段時間內老東家還繼續給你發錢,但這個錢不是白給的,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員工在協議期內不能入職與老東家有競爭關系的公司。
可惜康同學離職后一周內,就悄悄入職了今日頭條之關聯公司。雖然自己違反了競業限制協議,但百度給的錢仍然要拿,心安理得地拿了9個月百度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這波操作,精明。既不耽誤自己的事業,還能掙兩家公司的錢。
但可惜的是,自己白紙黑字簽訂的協議放在那,該賠償的錢一分也跑不掉。雖然康童鞋辯稱合同不是自己本人簽字的,但專業鑒定機構也不是吃素的,結果確認與百度的合同及競業協議,均為康澤宇本人親筆簽名。
于是,康同學在賠償競業限制補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約83萬元外,還要支付一筆鑒定機構的鑒定費用。
這下虧得有點大,夠發10個HR一年的工資了。
02
風險防范做得好
員工管理沒煩惱
不得不說,百度的HR還是很牛的,至少在離職風險防范上,做的比大多數公司都周到。
離職員工可以是老東家的口碑放大器,也可以給老東家帶來巨大的損失。比如前華為太子李一男離職華為后曾創辦過港灣網絡公司,與華為正面競爭。結果華為專門成立“打港辦”,勞師動眾,耗時耗力,最后高價收購港灣。
做好離職風險防范,百度HR給大家上了一課。除了這次的康童鞋,還有去年百度的高管王勁離職。
去年12月,百度一紙訴狀將景馳科技創始人兼CEO、前百度自動駕駛事業部總經理王勁告上法庭,理由是其借職務之便竊取商業機密。
而關鍵的證據,就是百度HR手里的一份有王勁親筆簽名離職物品遺失承諾函。指出王勁可以通過打印機和電腦的記錄,竊取公司的機密。
而這場訴訟的結果是,王勁離開了自己創辦的景馳,百度又贏了。
因而,作為HR,千萬別小看離職交接單必須由本人簽字確認這一條規定。雖然很多時候這個規定給HR帶來了一些麻煩,比如員工要找人代簽、員工離開了公司不愿意回來辦理等。制度設立自然有它的道理,執行好制度就是HR需要做的事情。
03
公司不能以道德約束員工
但員工本人應該有是非觀念
都說離職見人品,員工離職的時候,最能看清他的本來面目。話雖如此,但作為企業管理者,萬萬不可以用“人品”或者“道德”來約束離職員工,這無異于耍流氓。
真正懂得離職風險防范的企業,一定會像百度一樣,用白紙黑字的協議約束員工,而且在約束員工的同時,給予合理的補償。那些留不住員工,還想分文不花地約束離職員工地企業,我只能說員工離職也能看出企業的格局。
雖然企業不能用道德約束員工,但每位員工仍然要有自己的是非觀念。就算沒有簽訂競業限制協議,遇到有損老東家利益的問題時,也要好好斟酌,是為了利益不管不顧,還是有所為有所不為?
職場就是利益場,有些人賺了利益也不損口碑,有些人雖然一時賺得盆滿缽滿,卻為人所不恥。
是非觀念,永遠是職場人應該給自己的最低的要求。至于像康同學這樣,拿著老東家的錢,還做傷害老東家的事情,恐怕會被不少HR拉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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